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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4+3”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五)加大对现代物流业的信贷支持。要着眼于建设环渤海西翼区域性物流中心,积极开展灵活、多样、个性化的融资服务,重点支持好物流中心和基地建设、当地产业物流以及供应链物流、保税区等,使物流业得以迅速发展壮大。

  (六)加大对电子信息业的信贷支持。要着眼于建设京津高新技术产业重要承接地,重点加强电子专用材料、电子元器件、专用仪器设备、软件等四大领域的金融服务,特别是对一些优势带动项目,要给予全方位支持,不断培育新的特色主导产业。

  (七)加大对矿产品精深加工业的信贷支持。要着眼于推进由资源大市向资源强市转变,重点扶持好铁、金、铅、锌、铀、钼等金属贵金属矿和煤、磷、石材、沸石、石灰石等非金属矿产精深开发和精深加工企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升级。

  四、深化金融创新,提升对“4+3”产业的金融服务

  (一)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各金融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4+3”产业项目和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要研究建立完善评级、授信和贷款审批“三位一体”的快速通道,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实现集中授信、随需随用,按照项目进度灵活安排资金。要完善利率定价机制,根据不同产业、项目和企业实际情况,实行差别化的贷款利率;针对产业项目周期特点和现金流状况,科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列入省以上重点支持的产业项目和企业,综合运用各种融资工具相结合的一揽子金融服务,建立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融资,实行更优惠的信贷措施,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对生产有销路、产品有市场、发展有潜力、信用记录较好但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产业项目和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要给予及时的信贷支持。对辐射拉动作用强的重点骨干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银团贷款模式加大信贷支持。对出口导向型企业要积极提供汇率、利率走势等方面的专业咨询服务以及外汇保值产品,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可成立专业营销服务团队,密切跟踪“4+3”产业资金需求状况,及时跟进服务措施,提高信贷投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努力创新金融服务产品。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针对“4+3”产业积极开展并购贷款、股权质押、保单质押、仓单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和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贷款方式,不仅要注重每个产业、每个企业、每个项目的信贷支持,更要注重为整个产业链的各个企业以及每个企业运作流程的各个环节提供全程融资,确保对产业提供持续全面的金融支持。积极引导初创型企业参与金融租赁业务,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解决生产设备和工程建设资金问题。同时,加快推进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建立,并将相关产业贷款纳入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范畴;有条件的县、区要设立特色产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增加担保基金额度,扩大担保规模和担保面。突出抓好国有林权抵押贷款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模式的建立和推广,切实解决企业因担保抵押难而造成的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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