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行企业(项目)联系点制度。对高青县纺织服装、石油化工、食品加工、新材料新能源等优势骨干企业与列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定向联系,及时提供服务。市局选择50户重点企业(项目)与相关科室挂钩结对,设立工商联络员,定期走访联系,实行定人定责、一企一策、跟踪服务,系统性地帮助企业(项目)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发挥综合职能优势,促进高青县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大力实施高端高质高效产业发展战略,重点支持沿海高效生态经济、高端产业、临港产业加快发展,大力支持新能源、新医药、新地热等全省“10大产业、40个特色产业、13个新兴产业”和新材料、精细化工等全市“5大行业、12个特色行业”发展。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市场主体,一律不予登记。按照上级要求,依法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变更、注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工作。
(七)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大力促进现代物流、生态旅游、民俗旅游、电子商务及金融保险、商务服务、商贸餐饮、社区服务、文化创意、广告产业、信息中介、服务外包等服务业的发展,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八)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商标注册,大力推进商标战略示范县、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按照“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争创一批”的思路,每年选择3-5家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量大、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推荐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积极引导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指导企业搞好商标品牌运营,着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力争至2011年底,使高青县商标注册总量达380件以上,山东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分别达12件和4件。
(九)积极推进广告战略实施。加快推动广告业转型升级,鼓励广告经营单位申领等级资质,加大对资质好、经营行为规范广告企业的扶持力度,着力培育主业突出、核心创新能力强、具备竞争实力的广告骨干龙头企业。引导企业提升广告意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广告营销战略,提高企业广告策划水平,增强企业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十)强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培训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加强客户风险管理,避免和减少经营风险。在开展争创“消费者满意单位”、“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活动中,适当向高青县倾斜,引导广大企业诚信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