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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高青县融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高青县融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分县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是我省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全市特别是高青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高青县融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是全市工商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市经济转方式调结构、走内涵发展路子的重要任务,对加快高青县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现根据省局《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意见》,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高青县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一)放宽企业注册登记条件。严格执行省局《关于充分发挥登记监管服务职能作用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放宽企业名称、投资领域、经营范围和出资限制,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力争至2011年底,高青县企业总数过1000家,个体工商户总数过6000家。

  (二)缩短企业办事时限。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登记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般登记注册事项的办理时限由3天缩短为1天;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不需要对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当场予以核准。加快推行网上受理、网上登记、网上审批、网上年检等网络服务,全面实行优先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制度,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能。

  (三)下放登记管理权限。将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下(含已在市局登记)企业下放高青县工商局登记管理;对冠省级行政区划企业的名称核准、设立、变更登记,下放高青县工商局申报登记。对高青县辖区内的外资企业登记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安排专人进行全程跟踪上门服务。

  (四)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掌握的市场主体信息资源优势,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分析调研和发布制度,定期对重点行业、新兴产业、限制淘汰产业以及关键领域市场主体存续、分布等情况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及时发布相关数据,为政府决策、企业投资、社会查询提供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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