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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浙政发〔2011〕3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十一五”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的部署,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我省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开展,省政府决定对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等152个节能工作先进集体、杨敏等157名节能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浙江省“十一五”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浙江省“十一五”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52个)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朝阳橡胶有限公司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航民美时达印染有限公司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分公司
  杭州华锦特种纸有限公司
  杭州千岛湖啤酒有限公司
  杭州香溢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若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电力局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杭州市统计局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发展局
  富阳市经济贸易局
  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宁波奇美电子有限公司
  浙江巨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
  宁波大学
  宁波市自来水总公司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电业局
  余姚市政府
  慈溪市政府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
  宁波市经济委员会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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