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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
(并政办发〔201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继续落实县(市、区)应急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解决应急工作兼职多、替岗多问题,将应急管理机构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明确应急管理机构、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二、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市按照总体预案框架完成铁路事故、航空灾难、通信保障、金融突发事件等专项预案修编。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在完善本级本部门预案的基础上,重点出台预案操作手册。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求,重点抓好学校、企业、乡镇、社区和人群密集场所等基层单位预案编制修订,大型综合应急演练工作,组织举办抗震救灾、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演练,在实战演练中发现、解决问题,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三、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
  按照省政府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上半年组织人员编制完成《太原市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出台《太原市应急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太原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下半年依据《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拟定实施意见。
  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一)在12支专业队伍和10县(市、区)综合基层队伍的基础上,发挥武警太原应急机动部队骨干作用,强化以民兵预备役队伍为主的应急力量,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应急队伍体系。
  (二)抓好应急队伍演练,做到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实战效果明显,打造全省一流应急队伍。
  (三)在聘任首批专家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专家库,探索专家组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必要经费,构建专家组考察调研交流平台,开展课题研究,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五、加强应急预防控制能力建设
  按照预防为主、应对有力原则,构建“发现、定义、防范、抗击、转移、缓冲”风险等管理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各县(市、区)及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事故风险隐患普查登记、安全评估,危险源排查预警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各类风险隐患,有效减少各类突发事件发生。风险信息达到设定标准和等级要求的,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并预警;未达到设定标准和等级的,持续追踪并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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