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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城市居民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城市居民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我市2011年城市居民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已经市政府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
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家庭人均月收入660元以下(含66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内(含13平方米)。
二、
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租赁补贴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0元,补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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