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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政办字〔2010〕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领导指示要求,切实加强我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根据《河北省专业森林消防队规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专业森林消防队规范建设的必要性

  2006年以来,市县两级狠抓专业森林消防伍建设,经努力,先后组建市级专业森林消防队1支,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20支。实践证明,专业森林消防队的组建,在森林火灾的扑救过程中会起到决定性作用。但我市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正处在起步价段,多数面临着经费不足、人员不固定、配套设施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因此,应进一步完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整体水平和扑救能力,推进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进程。

  二、专业森林消防队规范建设的主要任务

  以省专业森林消防队规范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扩规模、强管理、抓建设、列经费为主要内容,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为主要目标,努力实现专业森林消防队“五落实”(即落实队伍规模、硬件建设、日常管理、教育训练、经费保障),使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水平普遍得到提升,扑救战斗力显著增强。切实建成一支“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的专业扑救队伍,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三、专业森林消防队规范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队伍规模。按照“环京八县和一级火险县(市、区)专业森林消防队100人,二级火险县(市、区)60人,三级火险县(市、区)不少于30人”的要求,赤城县、涿鹿县、怀来县、蔚县专业森林消防队要达到100人; 崇礼县、张北县、尚义县、沽源县、康保县、怀安县、宣化县专业森林消防队要达到60人;其余县(区)专业森林消防队要达到30人;防火任务重的县(区)可根据防扑火工作需要扩大规模。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要通过社会公开招录,择优录取,队员必须是年龄在20岁-30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无残疾的男性公民,退伍军人要优先考虑。各级编制、人事、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情况,提前规划,必须将专业森林消防队纳入地方全额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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