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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网格式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数字化城管建设是政府性投资项目。市城市管理数字化中心的建设投资,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对投资模式、偿债方式和运行费用保障做出安排。该项目建设应包括监督和指挥中心设备及配套设施、平台建设(含网络系统、安全系统、存储系统、服务器、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数据普查和网格划分、视频监控、“城管通”等设备的采购集成和日常运行维护经费保障等。

  各区的二级指挥中心平台(含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区属专业处置部门终端)由市统一协调建设,区级承担所需费用;市直有关责任和处置部门(单位)的终端建设,由各部门(单位)自行承担和保证建设及运行经费。

  各有关方面要认真落实投资和经费保障计划,并在人力和物力上给予充分支持。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从2010年3月开始,按省政府规定的时限,至2010年6月底结束。具体工作步骤:

  (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部门进行张家口“数字城管工程”技术方案的系统设计工作,通过项目环境评价和立项批复,并请相关专家论证。此项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环保局和发改委配合,5月底完成。

  (二)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地图修测并采取移动测量技术录入街景影响地图,在此基础上完成城市管理单元网格划分、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的调查、分类和编码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区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各有关方面提供支持,5月中旬完成。

  (三)按照国家住建部部颁标准,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包括:数字化城管业务信息系统;数字化城管地理信息系统;数字化城管部件、事件数据库;数字化城管评价系统;数字化城管协同工作网络系统;数字化城管与相关信息系统的交互平台;l2319城建服务热线的整合以及部门(单位)、街办和社区终端(处置)建设等。此项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区政府、财政(政府采购中心)等市直相关部门配合,5月底完成。

  (四)组建市城市管理数字化中心,包括:市级监督、指挥平台(办公地址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大楼内)和区级二级指挥中心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基本建设等,此项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区政府、有关单位配合,5月底完成。

  (五)培训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队伍,配备必要的信息采集设备,进行专业培训。此项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区政府、有关单位配合,6月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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