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评价体系建设。以国家住建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绩效评价》(CJ/T292-2008)为基础,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对城市管理各个环节的实施效率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是对工作过程、责任主体和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包括区域评价、部门评价、岗位评价三方面。根据评价模型,由系统自动生成评价结果。
(五)组建信息采集队伍。为保证对城市管理部、事件信息的采集和问题处置的核查,组建信息采集队伍。人员暂时由各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各办事处城管及协管人员组成,待工作运行成熟后,根据需要逐步完善信息采集队伍。
(六)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各项制度建设。以制定数字化城管《指挥手册》、《监督手册》、《部件手册》为核心,建立《主动来源信息采集标准》、《被动来源信息接收标准》、《案卷批办处理工作标准》、《终端操作维护工作标准》、《数字城管网络系统管理办法》、《市级平台值机员综合考核条目》、《二级平台绩效考核办法》、《职能部门终端登陆平台考核制度》等一整套工作标准,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七)设计工作流程。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工作流程,包括七个环节: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信息反馈、核实结案和综合评价。
具体程序是:信息采集员主动巡查发现的或城建服务热线12319、市长热线、书记和市长信箱、领导批示、公众短信、网站举报、社区上报的有关部件、事件问题进入市监督平台,市监督平台得到信息后进行甄别、立案,生成工单派送至市指挥平台;市指挥平台按照“部件属主、事件属地”的原则分别指挥相应的责任部门或区指挥中心进行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督办;责任部门或区指挥中心处理完毕后,将结果反馈至市指挥平台;市指挥平台将反馈结果报市监督平台,市监督平台派遣信息采集监督员进行核查,并上报核查结果,办结的整个工作流程结束。处理结果自动生成考核评价基础数据。
三、项目涵盖范围及投资模式
一期工程建设以中心城区建成区(桥东区、桥西区)为主,重点范围划定为纬一路以北、东外环以西、大境门广场以南、西外环以东,另包括龙泉广场及周边环山景区等,约45平方公里。其他区域列入二期工程范围。宣化、下花园区在与中心城区统一各项技术标准的基础上,自行建设本辖区数字城管平台,并预留与市级监督和指挥中心的互通互联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