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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网格式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期工程,将桥东区、桥西区及相关市直部门及直属单位纳入数字城管监督指挥(处置)系统;在桥东区、桥西区区级城管部门同时设置二级指挥中心,二级指挥中心服从市城市管理数字化中心的任务派遣指挥,代表区政府对辖区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区属专业部门进行处置任务的派遣指挥。在市直和区直有关责任和处置部门(单位)、所有街办和社区设立终端,建成权属清晰、责任落实和响应快捷的处置网络。二期工程随着工程进展逐步扩展完善。

  (二)城市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1、单元网格划分。以万平米为基本单位,由专业测绘部门和街道共同协作,将中心城区数字化城管区域范围划分为若干单元。网格划定按照法定基础、属地管理、现状管理、方便管理、地理布局、负载均衡、无缝拼接、相对稳定的原则,一个社区可划分为1个或多个单元网格,网格不跨社区。

  2、城市管理事件、部件普查及地理编码。按照国家住建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CJ/T 214-2007),先由各区、各职能部门对城市数字化管理区域范围内所有城市管理部件进行一次地毯式、拉网式调查,摸清现状、分清权属和管理责任,为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运行提供基础数据。再由专业部门进行地理勘测,运用地理编码技术,将城市管理对象按照地理坐标定位到单元网格地图上,详实反映管理对象的属性、类别、网格区域、责任单位等情况,将城市管理内容具体化、数字化,并一一对应责任部门。实现对公用设施、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房屋管理及其他设施(河道管理等)等六大类部件设施和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等五大类事件的精细化管理。

  (三)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信息采集方式以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的主动式现场采集为主,并与市民投诉举报、职能部门开展业务过程中的信息采集相结合,以保证信息采集的及时、准确、全面。

  信息采集系统的建设应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确保实现资源共享。一是网络资源整合,包括借用电子政务网、劳动保障网等,实现各专业部门和街道、社区间信息传递和共享。二是监控信号资源共享,包括公安110指挥中心和交警指挥中心部分视频监控信号,环保、路灯、河道、山体绿化监控信号等。三是被动接受的案卷信息资源,将12319城建服务热线整体整合至市监督平台,做为呼叫平台;将市长热线、书记、市长信箱、领导批示、公众短信、网站举报、社区的上报的涉及城市管理内容的信息,实行监督平台统一受理,规范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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