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网格式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网格式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办字〔2010〕87号)


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下花园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张家口市网格式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张家口市网格式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实现城市数字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提升”为主导,以数字化为载体,围绕标准化管理、精细化作业、人性化服务、社会化参与的目标和瞄准一流、创新推进、整体设计、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实现好省的要求,建立监督(评价)、指挥(处置)两轴相对分离,作业、管理、执法、监督、评价有机衔接的城市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管理区域数字化、管理内容数字化、部件和事件处置标准化,推进城市管理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提升城市管理能力、标准和效率。

  二、目标任务

  (一)成立张家口市城市管理数字化中心。在市级组建张家口市城市管理数字化中心,按照“一级监督、二级指挥、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原则,形成相对独立的监督和指挥双轴体制,以及权属和责任清晰的管理处置网络。

  市城市管理数字化中心,挂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数字化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系统的标准、运行规范、规章制度;负责对城市管理部、事件问题的发现、受理、任务派遣、跟踪协调及处置情况的监督、考核和评价;负责监督员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县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人员暂由市城管执法局从各区局或有关单位抽调或整合人员解决,根据工作运行发展需要,逐步完善编制和机构。

  市城市管理数字化中心内设监督和指挥两个平台。监督职能主要包括问题受理、立案、批转、监督、结案、定期提供自动生成的考核评价,提供普查数据分析以及管理和联系信息采集员队伍等;指挥职能主要包括向部、事件的属地或属主派遣任务和跟踪协调、督导等职能。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