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语委《张家口市区社会用字联合检查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办字〔2010〕131号)
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市语委《张家口市区社会用字联合检查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七月八日
张家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张家口市区社会用字联合检查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扎实做好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迎评工作,决定对市区主要街道的社会用字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政府对社会用字的监管力度,提高市民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营造和谐的社会用字环境,实现社会用字应用“基本规范化”。
二、工作任务和内容
依据《河北省一、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中对社会用字的评估标准,全面清理检查市区主要街道两侧的单位名称牌、商店招牌、标语、广告、橱窗、条幅、灯箱、电子屏幕、霓虹灯、路名牌、地名牌、公共交通站名牌、交通指示牌、公共设施标志牌等所有面向公众的示意性文字的使用情况,对使用不规范汉字的现象进行彻底整治。
三、检查的范围
重点检查清理平门大街、古宏大街、新华街、至善街、盛华大街、明德路、西坝岗路、西沙河路、长青路、清水河路、胜利路、钻石路、建国路、东安大街、五一大街等15 条街道两侧的用字情况。
四、组织分工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市、区两级联合检查组,市级联合检查组由市语委和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广播电视局、张家口日报社、张家口火车站和张家口汽车站等部门以及桥东区、桥西区、高新区的相关人员组成。市辖5区的联合检查组由各区根据各自实际,组织建立。两级检查组的具体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