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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通知
(政办字〔2010〕1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近年来,政府网站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加强宣传、引导舆情、方便公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

  政府网站要突出政务特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政府网站建设纳入工作议程,定期研究,及时指导,加强组织管理。网站建设要从网民体验、信息公开、社会舆情、为公众服务等多方面适应基层需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不断提高网站质量和服务水平。认真落实有关安全保密规定,确保“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同时,要通过软、硬件等技术手段加强对网站监控监测,确保网站可用性和页面内容的安全。

  二、不断丰富和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张政办〔2007〕48号)提出的程序、时限、分工、更新等要求,及时充实和更新本单位网站内容,同时认真做好《中国·张家口》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由于机构改革,对原张政办[2007]48号中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体系及责任分工进行更新(更新表格详见附件)。各级各部门要定期对本单位网站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完善。对阶段性、临时性栏目或没有必要保留的要及时撤销。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明纪律

  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更新和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实行分级负责制。市直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相应栏目信息的采集、涉密审核和发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加强协调督导,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完善的工作保障体系,确保网站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督查、抽查和考核,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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