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鼓励引导建设单位和开发商,采用CL建筑体系。2011年中心城区完成2-3个住宅小区30万M2的CL建筑体系推广应用示范工程的立项和建设工作,各县区也要加快CL建筑体系试点步伐、开展示范住宅及住宅小区建设,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促进CL建筑体系在我市建筑中的推广应用。
(二)对一般项目,开发企业在工程建设时要优先考虑使用CL建筑体系。对采用CL建筑体系的住宅开发项目,当地政府应当充分发挥投资、税费等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发改、规划、建设等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全力推进以CL建筑体系为主体的民用建筑的发展。
(三)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工程中,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领域,技术上适合应用CL建筑体系建设的,要全部采用CL建筑体系;2012年,新开工建设的7-12层(小高层)的住宅工程要全部采用CL建筑体系;2013年,全市新建建筑应用CL建筑体系的比重要达到30%以上。
(四) CL建筑体系可以做到大震不倒,从抗震减灾的角度出发,职工集体宿舍、学生宿舍、老年公寓、幼儿园、医院病房等高密集群居的多层和小高层建筑,要优先采用CL建筑体系。
(五)三层以下多层建筑(包括农村新民居建设项目)要大力推广CL建筑体系无模化施工工艺,以进一步提高施工速度和降低工程造价。
(六)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落实到位;要加大对应用CL建筑体系的工程项目的支持、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CL建筑体系的顺利推广。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积极推广应用CL建筑体系,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全面实现“禁粘”目标,由市住建局成立推广CL建筑体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CL建筑体系推广应用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大力组织推广。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要通过媒体、讲座、展览等形式,大力宣传CL建筑体系应用住房的特点和好处,阐明当前我们面临的能源匮乏的严峻形势,推介建设CL建筑体系在节能省地型建筑中的重要意义和优越性,提高广大老百姓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对CL建筑体系重要性的认识,为CL建筑体系的推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舆论氛围。
(三)搞好人员培训。各级质量监督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学习并掌握CL建筑体系的技术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做好CL建筑体系的推广应用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岗位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通过参观、学习,熟悉CL建筑体系相关的技术文件,适应新技术新工艺的要求,迅速培养CL建筑体系专业化的设计队伍和施工队伍,使推广应用工作达到安全、优质、文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