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巫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渝府〔2011〕50号)
巫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报请审查巫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的请示》(巫山府文〔2009〕1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巫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巫山县是渝东门户、库区特色产业县、全国文化名县和旅游大县,生态环境脆弱,农用地利用低效粗放,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城乡发展不平衡,高山移民、生态移民任务艰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和协调生态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重点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优化农用地结构和布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的力度;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稳定数量,提高质量,优化布局。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339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9000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3490公顷。适度减少园地规模,优化园地结构,稳步扩大林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
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以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适度增加城镇用地面积;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生态移民等工程,拓展城镇发展新空间;重点保障神女机场、渝宜高速公路、中洞桥水库等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到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850公顷以内。
五、加强生态环境安全建设与保护。优先安排生态屏障用地,加强以三峡水库、大宁河流域周边绿化带和五里坡、猫子山等天然防护林以及长江沿岸、县内主干道沿线退耕还林为主的生态安全网络体系建设;加大三峡库区和大宁河流域的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加强地质灾害、水污染以及石漠化的预防和治理,保护开发特色资源,进行生态移民,加强三峡库区消落带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