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
(川府发〔2011〕14号)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根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大“十二五”期间电网建设投资力度,力争全省电网投资规模超过1200亿元。现就加快我省电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电网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

  到“十二五”末,全省电网对内建成以500千伏电网为骨架,220千伏电网为支撑,110千伏及以下网络为基础,布局优化、结构合理、联系紧密、城乡协调、安全可靠、国家电网与地方电网协调发展的输配电体系;对外构筑特高压交直流的坚强智能跨省区跨流域的水火互济、购送灵活、交换方便的全国电力资源配置大平台,形成东接三华、西纳新藏、北联西北、南通云贵的全国电力交换大枢纽,为把我省建设成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奠定坚实基础。

  (一)电网发展规划要认真把握和充分体现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安全性和经济性原则,电网发展规划编制要根据电力发展规律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科学预测电力需求,适度超前发展电网;电网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保障供应、适当超前、分步实施”的原则,既注重建设高压、超高压和特高压骨干电网项目,又要高度重视建设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中低压电网项目、入户工程、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要适应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流域梯级水电开发的输电规划要坚持优先保证省内用电和资源地用电的原则,适应民族地区留存电量和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政策的实施。要充分汲取近年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经验教训,结合“3·11”日本大地震引发核泄漏危机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我省电网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网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国家电网与地方电网相互联网,促进“大网”和“小网”协调发展。

  (二)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我省电网发展规划,并报省政府批准。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电网发展规划工作。省级电网企业负责本企业的电网发展规划工作。制定省级电网发展规划要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做好公众参与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