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整顿关闭砂石矿山工作计划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1〕8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整顿关闭砂石矿山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贵阳市整顿关闭砂石矿山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筑党发〔2008〕1号),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通知》(筑委厅字〔2010〕11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实施意见》(筑府发〔2010〕67号),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坚持砂石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一)工作重点
1.关闭贵阳市中心城区和其他禁采区内的砂石矿山
全面关闭南明区、云岩区、小河区等贵阳市中心城区内的砂石矿山,逐步关闭“两湖一库”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高等级公路可视范围内等禁止开采区内的砂石矿山。
2.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矿行为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砂石资源、持过期失效采矿许可证开采砂石资源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及时取缔查处一起。
(二)工作目标
1.力争至2012年底前,关闭200家左右砂石矿山,全市砂石矿山总数控制在280家以内,矿山总生产能力达2200万吨/年以上。
2.2011年底前,关闭龙洞堡机场周边、铁路和高等级公路可视范围等禁止开采区内的砂石矿山。
3.龙洞堡机场周边,铁路、高等级公路可视范围、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等重要区域已关闭和废弃砂石矿山环境基本得到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