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从严治政,建设廉洁政府。政府工作人员要始终做到不怀私念、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坦坦荡荡、堂堂正正、干干净净地做人、干事,确保从政行为在阳光下运行。
1、不断强化纪律约束。政府公务人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遵纪守法、廉洁勤政的模范。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要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要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
2、更加注重机制建设。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加强廉政教育,把“创先争优”、“三提升”和“三学习”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教育全体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要加强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引以为戒,自觉做到廉洁从政,依法依纪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要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和离任审计等制度,有效防范违法行政和权力滥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注重制度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整个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负总责,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廉政建设;各部门各单位在干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把廉政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做到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始终坚持勤俭办事。要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坚决反对和防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经济和改善人民生活上。要严肃财经纪律,大力推进政府“阳光”采购,减少一切不必要的费用开支,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决不搞劳民伤财、浪费资源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要严格控制会议,本着盛会简开、大会小开、长会短开的原则,一律不搞会议升格,会议期间一律不准用公款请客或以开会名义旅游参观。要大力压缩会议经费和差旅费支出,由财政支出的会议实行经费包干,超支一律不予增加预算,节余可转到下年或补充经费,不得以统一收取会务费的办法搞“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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