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立足客观实际,确立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重基础、强发展、顺民意、严管理、树形象”的工作要求,更加注重为未来发展打基础,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顺应人民意愿和理顺人民情绪,更加注重为国家和人民管好资源、守好财富,更加注重树立张家口人和张家口市的良好形象,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行政能力和水平。
目标要求:政府组成部门和每个公务人员以“约法三章”为工作操守,对党委的决策和政府的工作部署必须做到令行禁止,对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的工作职责范围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应办即办,从事一切公务活动必须厉行节约,一切公务和个人行为必须遵纪守法。政府工作要形成“事前调研论证、事中民主决策、事后督导考核”的完整体系,努力建设发扬民主、科学决策、依法履职的政府,建设为民谋利、替民解难、群众满意的政府,建设勤奋敬业、攻坚克难、善谋实干的政府,建设勤于学习、善于开拓、勇于突破的政府,建设尽心尽责、公正办事、清正廉洁的政府。
三、明确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
(一)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工作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始终做到议事讲规程、工作讲程序、运行讲规范,确保决策、执行、监督的整个过程纳入法制化轨道。
1、切实规范行政行为。市政府及各部门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要求行使行政权力。要围绕工作职能,建立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领导职责、会议、公文管理、请示汇报、政务财务公开、公务接待等各项工作进行明确规范,形成严密的制度体系。要规范行文程序,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要及时报市政府备案,在发布前由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要对每项业务工作确立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人、工作时限及工作要求,形成完整的封闭管理环路。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明确自由裁量标准,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工作规范、纪律严明,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现象。
2、健全完善决策机制。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市政府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集体研究,凡是涉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调节和改革开放等重大决策,必须由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和决定。要科学决策,政府各部门提请市政府讨论决定的重要决策和建议,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或法律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下级政府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要民主议事,政府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