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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环首都绿色经济圈2011年度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和《张家口市高速公路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2年计划完成绿化里程182.3公里,绿化面积25627亩(占总面积的34.0%),共需各类苗木114.5万株,播种柠条1408公斤。所涉公路包括京藏高速(高新区至尚义县段)及张石高速(万全县至蔚县段)。所涉县区包括6个县、2个区,即蔚县、阳原县、宣化县、万全县、怀安县、尚义县、宣化区和高新区。

  2013年计划完成绿化里程121.6公里,绿化面积16638亩(占总面积的22.1%),共需各类苗木52.2万株,播种柠条392公斤。所涉公路为宣大高速,所涉县区为宣化县和阳原县。(详见《张家口市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任务分解表》)

  工程区要划清边界,在山丘采取建围栏的方式、在平地采取叠土埂的方式,以更好地保护绿化美化成果。抚育管理每年1次,连续3年,主要包括松土除草、灌溉、施肥、除蘖、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同时保护苗木不受人畜的破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环首都绿色经济圈造林绿化暨高速公路生态廊道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的组织、协调、督导与考核。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为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施工验收。对工程建设按照“属地管理、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分段招标、专业化造林”的原则,所涉及县区要提前做好征地或租地工作,妥善处理农民占地补偿。施工前,要对各个施工地点打点,确定施工边界,边界处要叠土埂(应用于平地)、隔围栏(应用于山丘)。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切实做到按设计施工。施工中,市县区林业部门要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确保工程一次成功。施工后,市环首都绿色经济圈造林绿化暨高速公路生态廊道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验收。

  (三)多方筹措资金。市、县、区财政要加大对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工程建设,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动员和鼓励单位、企业、集体、个人参与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相关部门多方面、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用于生态廊道建设工程,进一步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多渠道筹融资,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苗木保障。优质壮苗是保障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成效的基础,各县区要对本区域范围内的苗源、规格、品种等情况搞好摸底调查工作,大规格、景观型苗木有缺口需要外调的要提前预订苗木,为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做好苗木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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