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任务详见《张家口市环首都绿色经济圈2011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表》。
四、进度安排
(一)全面启动实施阶段(2011年3月10日-3月31日)。主要任务是宣传部署,落实造林地块和责任单位,完成工程设计,掀起春季造林绿化建设高潮。
(二)造林攻坚阶段(2011年4月1日-9月30日)。抢抓春季、雨季造林有利时机,决战攻坚,力争完成主体建设任务。
(三)完善提高阶段(2011年10月1日-11月30日)。重点针对前期工程建设情况,补植补造、加强管护。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日-12月31日)。各县区12月上旬组织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的检查验收工作。12中旬,省级将组织年度造林绿化成果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环首都绿色经济圈造林绿化暨高速公路生态廊道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两项工程的组织领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全面负责两项工程实施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和考核督导三个实施工作小组,负责两项工程建设的总体协调和综合调度、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任务、指导服务、考核监督和验收评估。市发改委负责协调与北京相关规划的衔接和有关项目争取;市财政局安排必要的扶持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为工程实施提供保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整土地利用规划,保证绿化用地;市规划局把做好环首都绿色经济圈造林绿化发展规划、高速公路生态廊道建设纳入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大规划,会同市林业局搞好规划衔接;市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按照各自分工,抓好河流、道路等通道绿化工作;市园林局要抓好公园、广场、小区、单位等城市森林、城市森林公园绿化工作;市委组织部要将环首都绿色经济圈造林绿化工作纳入对相关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市委宣传部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大力宣传造林绿化工程中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市纪委(市监察局)要加强纪律检查,确保工程建设各环节的项目和资金安全。市绿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城乡绿化的职能作用,抓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本部门工作的落实。各有关县区都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工程建设组织领导机构,把工程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编制好县级造林绿化实施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明确政府领导、部门领导、建设单位的责任,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科学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省委、省政府要求,将环首都绿色经济圈造林绿化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实行行政领导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