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办字〔201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2011年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1年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等四项制度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科学发展、跨越赶超”总要求和打造“强市名城”总目标,立足于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政府自身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全面履行职能,积极有为地做好政府法制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抓好依法行政考核各项任务的督促、落实。将依法行政考核的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市直有关部门,各负其责,抓好落实。研究制定《市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将依法行政纳入考核内容。
(二)健全依法行政的领导机构。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进一步健全主要领导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依法行政示范工作。
(三)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前期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决策进行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削减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行政审批的实施主体、程序、收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五)建立健全市、县区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会前学法制度。通过举办法制讲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等形式,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落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严格规范文件程序,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
(六)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修订《
张家口市制定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制定、审核、备案、发布等工作程序。加强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扩大公众参与,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