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工作的管理,严格驾驶人培训,严把考试关。严格机动车审核登记和检验,提高机动车年检率。大力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维护良好的行车秩序。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严厉打击利用报废机动车拼装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整治,加强校车和驾驶人的管理,确保校车安全运营。认真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督。深化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客运企业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和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严格危险品运输企业的资质管理,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和车辆技术关。加强对旅游车辆营运和驾驶员资质的审核和管理。完善机动车报废回收管理制度,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和市场的管理。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交通安全可持续发展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要充分考虑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新建的城市公共建筑,要配套建设公共停车场所;现有公共活动场所的周边,要逐步规划建设必要的公共停车场所,加强临时车站(场)的管理,减少占用道路停车导致交通拥挤、堵塞现象。加强农村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建设,逐步提高农村道路设施的安全标准和安全性能。要加大科技投入,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中心城区在未来三年内建成集路口电子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事故多发点段自动监控系统、路段电子监控系统、自适应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诱导系统和停车诱导系统为一体的智能交通指挥控制中心;各县及宣化区、下花园区也要建成集接警、指挥、通讯、勤务管理、路面监控、信息查询为一体的道路交通指挥系统。在国、省道沿线和市级、县级卡点逐步形成以视频监控、电子警察为基础的公路实时监控网络。
五、加强交警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公安交警队伍建设,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常住人口、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保有量及驾驶人总量,统筹考虑公安交警队伍警力配置,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切实解决好装备建设,使之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相适应。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按照“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培训、教育、管理,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优良、群众满意的交通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