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
(政字〔201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公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总量迅猛增长,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任务日益艰巨。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我市道路交通现况和发展要求出发,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列入议程,高度重视,切实把道路交通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力求通过努力,2011年全市主城区达到《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二等管理水平;怀来县、张北县、涿鹿县达到《平安畅通县区评价体系》国家级平安畅通县水平。2012年全市主城区巩固《平安畅通县区评价体系》二等管理水平;怀安县、万全县、赤城县、崇礼县达到《平安畅通县区评价体系》国家级平安畅通县水平。2013年全市主城区力争达到《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一等管理水平;全市各县达到《平安畅通县区评价体系》国家级平安畅通县水平。
二、加大管理力度,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科学发展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科学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监控设施,完善道路远距离、多点提示告知设施,合理安排勤务,增加巡逻密度,加强管控力度,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时段、路段行车秩序的监管力度,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和交通拥堵,努力做到少封路、不封路,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的有序、便捷、安全和畅通。
(二)实施城市排堵保畅工程。要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为目标,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路网结构、机动车流量等特点,不断完善城市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城市主城区要综合运用交通信号控制、流量检测、交通诱导、公交优先等管理手段,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要路口机动车流量的控制,疏解城市交通拥堵压力。要加强路口渠化建设,改善路网结构,规范大型公共场所、住宅小区等人口密集区停车场配建标准,合理调控停车需求,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