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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健全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电视、电子显示屏、高音预警广播等媒介,建立健全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2.通过各有关部门共建、共享和共同维护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有效整合现有资源,拓展气象信息搭载渠道,实现至少有一种手段能将气象预警信息送达每个村组,同时为农业专家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信息支持。

  3.建立乡(镇)通知到村、村通知到户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机制,逐步实现气象预警信息视频到乡(镇)、音频到村组。

  (五)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风险管理

  1.县(区)、乡(镇)政府要编制出台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2.建立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编制精细化的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并纳入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范围。

  3.在农村雷电多发易发区、农村中小学等公共场所开展雷电防护工程建设,并将防雷安全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

  4.县(区)政府要组织开展乡(镇)、中小学校、重点企业以及人员密集的车站、广场等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对有关单位的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应急准备、组织体系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强化农业适应气候变化气象保障

  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分析,防范农业生产的长期气候风险。加强极端气候事件对农业生产影响的预评估,开展精细化的农业气候区划,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建设特色农业、林果业种植区或水源地等人工影响天气专业基地,提高农业趋利避害的能力,切实增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菜篮子产品稳定供应的气象服务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职责,切实把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气象、教育、科技、广电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资源共享,加强协调配合,搞好综合服务,形成推动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科学制定规划。各级政府要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布局、优化配置、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强化服务、注重效益”的要求,因地制宜,抓紧制定规划,提高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把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政府要统筹总体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做好与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确保相互促进、相互支持、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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