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充分发挥风险保障作用
支持保险企业在做好常规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发与重点产业特点相适应的个性化、差异化的保险产品。研究出台《关于积极推进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风险保障的意见》,进一步创新保险品种,扩大保险规模,开拓保险市场。推进高危行业公共责任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搞好蔬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发挥保险的融资功能,鼓励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切实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稳健运行。
(七)强化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一流金融生态环境
以我市被确定为全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试点市为契机,加大对已出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政策的落实力度,明确责任、明确目标、明确要求,促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向一流水平迈进。以征信体系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构建信用激励惩戒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征信系统功能,按照《张家口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1-2013)》和《张家口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整合各方力量,全面推进各领域、各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重点抓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发挥信用门户网站作用,强化信息交流沟通,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加强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持金融体系安全。关注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农村互助社等机构的发展和风险状况,加强对民间借贷、社会融资的调研监测。继续做好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八)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支持金融发展的强大合力
各级政府和各级各部门要高度关注、积极支持金融工作,既要保障金融业全面健康发展,又要使金融支持经济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要把金融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不断完善金融工作管理体制,从组织领导、协调机制、工作部署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善对金融的管理、引导、支持和服务。要高度重视金融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金融工作力量,凡未单独设立工作机构的县区都要设立金融办,明确职能,使县区一级政府有专门的工作机构谋划研究和协调推动金融工作,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多渠道搭建政银企沟通交流合作平台,整合银行、保险、证券以及发改、工信等部门信息,建立全市金融经济信息网络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和合作水平。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金融工作,帮助金融机构协调解决问题,为金融机构营造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外部环境,促使金融机构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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