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
(乌政办〔2011〕151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和全国、自治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保护和改善民生高度出发,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滥用食品添加剂监管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区(县)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区(县)要建立区(县)长负责制,各相关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结合辖区实际和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部门联动
  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责任意识,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集中力量,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抓好每一个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行政区域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出现非法添加行为未及时有效查处的、行政区域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政府及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公职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开除公职;涉嫌徇私舞弊、渎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突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要把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对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相关监管部门发现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公安部门通报,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及早介入,及时立案侦查。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