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公布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公布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2010年10月18日)

  一、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体检有关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各地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1。
  二、有关注意事项
  (一)关于注射乙肝疫苗
  根据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派遣流程,劳务人员体检合格后至被韩国雇主选中赴韩工作尚需一定的时间。劳务人员在此等候期间,有感染上乙肝病毒的可能。为避免劳务人员赴韩后因上述原因导致再次体检时不合格而被遣送回国,经商国家质检总局,建议体检合格人员阅读《乙肝疫苗接种有关说明》后(附件2),在自愿的前提下尽快注射乙肝疫苗,以增强对乙肝病毒的抵抗力。具体事项如下:
  1.请自行赴正规医疗机构注射乙肝疫苗,各地方公共机构不再统一组织,所需费用自理。
  2.接种乙肝疫苗前必须进行相应的检查,通常要检测肝功能和乙肝五项。肝功能正常和乙肝五项全部阴性者才可注射乙肝疫苗。各种急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间均不可接种乙肝疫苗。检查肝功能异常者先不要注射乙肝疫苗,查明原因,进行治疗,待肝功能正常后再行接种。
  3.注射乙肝疫苗,目前多用的注射方法是“0、1、6月注射法”。注射第一针时间为0月,第二针于第一针后1个月注射,第三针于第一针后6个月时注射(也可在第二针注射后60天接种第三针)。为确保能及时赴韩就业,请劳务人员第二针注射后60天赴医疗机构检查接种效果并注射第三针。
  (二)关于个人信息填报
  为制作求职者名簿,确保有关数据能够成功导出,请体检合格人员尽快登录赴韩劳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按照系统填报说明逐项填报个人信息,并请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完整性,尤其是本人所填出生日期须与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保持一致。个人信息填报不准确或不完整的,将无法及时进入求职者名簿。
  (三)关于用户名及密码
  请不要随意泄漏本人赴韩劳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名及密码,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如需修改密码,请参考《修改个人密码的操作提示》(附件3),进行修改。
  特此通知

  附件:1.山东省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略)
  2.乙肝疫苗接种有关说明
  3.修改个人密码的操作提示(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