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
根据刚收到的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省监察厅经省政府同意制发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审核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现就我厅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审核工作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各处室清理审核我厅行政权力事项以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我厅的“三定”方案为依据。
二、此次清理审核的行政权力事项是指由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受委托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可分为:
(一)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
(二)行政处罚。
(三)行政征收。
(四)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其中第(一)项以省审改办清理结果确定的我厅行政审批事项为准。
三、请各处室根据职能权限,按照《方案》规定的填报要求,逐项分类填写清理事项表格,一个事项填写一个表格。
四、填表用WORD文档制作,用四号仿宋字填写,由处长签字后于10月19日前送法规处。
联系人:郭伯印;联系电话:89013868;电子邮箱:sdzcfgc@126.com。
附件:1、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略)
2、山东省商务厅审批项目目录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2:
山东省商务厅审批项目目录
一、行政许可项目: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许可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审批
限制进出口技术合同许可
部分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
石墨类临时管制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
拍卖企业设立许可
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
直销企业产品说明重大变更审批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