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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


  附 录福建省“十二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点建设项目表

项 目名 称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

建设年限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场所建设

按照“整合资源、再造流程、统筹城乡、强化保障、整体推进”要求,建设综合性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场所。每个县市区建设1个综合性服务场所,大部分乡镇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公共就业、社会保险、劳动权益维护等“一站式”经办服务[设区市 10个、县(市、区)88个、乡镇平台902个]。

改扩建

县市区人社局、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2011-2015

二、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基地建设

依托重点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建设 25 个面向全社会开放的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基地(现已有 16 个,“十二五”期间新增9个),为重点产业、特色产业、龙头企业提供紧缺的技能型人才。

改扩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分重点行业、企业、职业院校

2011-2015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系统建设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原则,在金保工程的大框架下,加快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系统

改扩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县市区人社局、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2011-2015

(一)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系统

加快整合省级现有业务信息网络系统,推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统一的面向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系统。

改扩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2015

(二)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

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加强就业监测、失业登记、就业供需信息发布、失业保险经办、就业优惠政策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和管理。

扩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县市区人社局、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2011-2015

(三)劳动就业登记用工备案系统

全面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就业登记、用工备案数据库,实行动态监控、分类监管、统一受理、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实现省、市、县(区)、街道(乡镇)四级就业登记、企业用工信息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全面掌握劳动就业、企业用工基础信息。

新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县市区人社局、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2011-2015

(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

以社会保险核心平台三版为基础,建设标准统一的新农保系统,逐步实现面向农村居民各项社会保险事务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新农保系统与城镇社会保险系统的有效对接,满足新农保全覆盖后的信息管理需求。

新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县市区人社局、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2011-2015

(五)城镇养老保险信息系统

完善企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提升城镇养老保险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改扩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县市区人社局

2011-2015

(六)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异地灾难备份系统

在省内异地建设一个省级数据容灾中心,将省本级和福州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数据备份到容灾中心,在省数据中心建设全省数据系统,对各设区市相关业务数据进行备份,减少或避免灾难带来的损失,确保信息系统数据安全可靠。

新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2015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电话(12333)咨询系统

与电信部门合作,由政府购买服务。电信负责设备、人员,政府负责政策培训,以统一的12333号码为标识,建立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政策和业务信息的咨询、办事指南、举报投诉及业务受理等公共服务。

新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2015

(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认证系统

通过电子认证方式,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应用系统提供身份认证、签名验证、加密解密等安全机制,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确保系统用户访问的合法性和数据传输过程的保密性。

新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2015

(九)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

开通电子信息上下级交换渠道,提供基金监管所需信息、预警提示疑点问题和灵活查询技术,全面支持部、省、市、县四级基金监督机构及人员开展社保基金非现场实时监督。

新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县市区人社局、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201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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