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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

  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新任务当前,我省经济实力大幅提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定权益充满期盼。但目前我省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城镇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仍较突出,实现社会保险各项制度互相衔接、管理服务互联,切实维护人们在城乡流动和发生身份转换时的有关权益,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任务艰巨。

  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面临新课题目前,我省尚未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全省劳动就业、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等服务项目的基础数据、流程设计、窗口经办等资源有待逐步整合,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劳动保障“三基”平台功能亟需进一步拓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工作经费和人员配备不足,工作人员素质基本能力亟需进一步提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立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改善民生为着力点,进一步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利益问题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关心群众疾苦。

  --坚持统筹协调。从我省基本省情出发,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努力实现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良性互动,逐步缩小相关群体和城乡之间的待遇差距,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在增加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质量;在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坚持强化基础。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能力和公共服务体系等基础建设,加快信息化进程,健全服务网络并向基层延伸,以标准化建设推进规范化服务,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者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较为健全。

  --社会就业更加充分。把促进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稳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推进就业地方立法,完善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机制,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坚持把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重要位置,促进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十二五”期间,全省实现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3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力争达到200 万人。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各类企业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更加完善,劳动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更加完善,初步建立以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为基础的预防预警机制,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十二五”期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力争达到95%,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

  --劳动者素质进一步提高。基本建立起面向市场、运行有序、管理高效、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制度与政策体系,有效提升职业培训能力,新培养高技能人才33万人,基本形成规模宏大、技能优良、专业齐全、梯次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完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制度,推行“培训考核”与“薪酬待遇”相匹配的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构建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的技能人才奖励体系,为本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创造有利环境。“十二五”期末,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力争达到373万人,其中,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劳动者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28%。

  --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统筹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依法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十二五”期末,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 760 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85%。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 3610 万人,参保率达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8%。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分别达到435万人、500万人、445万人。

  --公共服务体系较为健全。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加强“三基”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功能完善、职责明确、流程便捷、工作高效的省、设区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

第三章 坚持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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