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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集中修改和较大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廊政〔2008〕115号
二十三、
廊坊市县级政府利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廊政〔2008〕119号
二十四、
廊坊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廊政〔2008〕183号
二十五、
廊坊市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政府令〔2008〕第2号
二十六、
廊坊市孤儿救助暂行办法
政府令〔2008〕第3号
二十七、
廊坊市市区街道和居民区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政府令〔2008〕第5号
二十八、
廊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医药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廊政办〔2000〕47号
二十九、
廊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
廊政办〔2000〕48号
三十、
廊坊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统筹管理暂行办法
廊政办〔2000〕49号
三十一、
廊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特殊药品管理暂行办法
廊政办〔2000〕42号
三十二、
廊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廊政办〔2000〕43号
三十三、
廊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及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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