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春节放假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2月2日(农历除夕)至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二、保障安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注意防火、防盗,节前要对重要部位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值班。各单位要昼夜有人值班,领导要亲自带班,并将值班安排于1月3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208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