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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和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和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适应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充实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委员会。通过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综合考察等程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聘任邢少华等11名同志为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孙艳利等10名同志为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委员:

  邢少华 河北商宇律师事务所

  贾春华 廊坊师范学院

  王学山 河北金光律师事务所

  樊明达 廊坊师范学院

  靳永收 中石油管道局

  张志勇 河北正昊律师事务所

  窦兴文 河北周建军律师事务所

  张 凯 河北若石律师事务所

  樊 淼 北京瑞驰律师事务所

  宁 强 中共廊坊市委党校

  陈 健 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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