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乌鲁木齐市荣获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企业的通报
(乌政办〔2011〕92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对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促进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提升我市经济增长质量和水平、促进首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和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的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和奖励的企业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以受表彰奖励的企业为榜样,认真落实市委九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创国家名牌产品、驰名商标意识和企业自主创新及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争创更多的国家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为首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乌鲁木齐市荣获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乌鲁木齐市荣获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