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民生工程,把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纳入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领域,增加各级财政的引导性投入,支持和促进企业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投入。加大安全专项资金投入,落实地方政府和企业配套资金,扶持煤矿、非煤矿山安全技改和“六大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和煤矿瓦斯防治、水害防治、顶板管理以及小煤矿整顿关闭等专项治理工作。支持有效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对因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城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要在相关政策上给予扶持。规范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机安全保险和渔业保险实行保费补贴制度。
四、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问责制度,严格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要实行各级政府安委会层层挂牌督办制度,事故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辖区内存在非法生产企业,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规范并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领导组织或参加不同风险、级别、性质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题调研、安全检查、安全例会、安全培训等活动频次,以及解决倾向性安全问题的时限、效果等管理规定。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研究和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
研究和落实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政策。加强安全科研和安全生产基础学科研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产、学、研结合。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奖励与补偿机制。积极稳妥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衔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与领导年薪及员工绩效工资挂钩制度,加大高危行业企业相关人员的奖惩力度。实行尾矿库闭库安全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依法简化程序,进一步加大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成本。健全不同层次与类型的安全生产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机制。
六、努力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先进典型、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素质和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职工安全健康的合法权益。拓宽和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统一和规范“12350”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舆论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及时予以处理、整改。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
七、加强规划实施与评估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规划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建立严密有效的保障制度,实施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快启动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完善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推动安全发展的绩效考核体系。本规划“专栏3”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要纳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范畴。规划提出的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全员安全培训、精细化安全管理等主要任务,主要依靠企业组织实施。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规划编制部门将分别于2013年底和2015年底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附件:
“十二五”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资金筹措方案
| 概算投资
(万元)
| 项 目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 依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要求,完成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执法车辆、事故抢险指挥车辆和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基本装备的配备以及现场检测设备、现场调查取证与分析设备、办公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
| 各级政府财政支持。
| 项目评审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2
| 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工程
|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出租汽车、校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监控中心、分中心平台和企业工作站建设。
| 以企业投资为主,各级政府予以适当的财政支持。
| 23,800
| 福建省交通
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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