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严格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旅游安全知识宣传。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旅行社、星级宾馆、旅游景点(景区)和旅游包车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民航运输:加强航空安全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健全风险预警工作机制。持续深化航空公司安全运行风险管理机制。建立维修行业安全评估指标和监控体系。加快推动航空保安管理、空管、消防、救护、野生动物管理及应急处置等体系建设。加强危险品运输和通用航空飞行的安全监管工作。引导从业人员主动报告安全隐患。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提高机场运行保障系统智能化管理水平。
工贸行业:关闭、淘汰安全保障水平低的落后产能。持续开展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和商贸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整治,重点对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方面的整治。推广使用安全连锁技术,实施危险区域自动报警与安全连锁专项改造。到2011年,冶金煤气企业完成煤气救护站设立,配备专业人员、救援设施及特种作业器具,完成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的安装,为作业人员配备携带式一氧化碳测报警仪和通讯联络工具。
电力:优化电源布局和电网结构。加强电力调度的监督与管理,强化厂网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实施输电网、并网电厂机组安全性评价制度。持续开展电力和大、中型水电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和更新改造。加大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力度。
职业健康: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特殊工种准入、职业危害严重领域职业健康许可、职业健康培训、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员等制度,健全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检测基础数据库。持续开展粉尘、高毒物质危害严重行业专项治理,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防治示范工程。推广应用防治职业危害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加强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监管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监管。严厉打击职业危害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职业危害案件。到2015年,大中型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率达到65%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重大急性职业危害事件得到基本控制,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
四、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制。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安全准入,严肃查处“三违”行为。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企业达标升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11年,煤矿生产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2年,非煤矿山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3年,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5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企业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推动企业按照不同岗位及工艺分别制(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落实企业每月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以及煤矿、非煤矿山企业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费用、责任保险、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规范高危行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队持续开展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职工(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制度。
五、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各级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数量、企业数量、地区生产总值、产业和行业状况等因素,建立健全适应当地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需要的监管执法队伍。乡镇(街道)应当建立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与当地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监管人员,明确必要的工作经费、装备及其它工作条件,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应当配备安全协管员。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到2012年,完成安全监管执法车辆、事故抢险指挥车辆和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基本装备的配备以及现场检测设备、现场调查取证与分析设备、办公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要明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的,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由其代为履行部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选拔与培养机制,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岗位能力评价体系。实施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工程,到2015年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专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标准配置要求。建立完善各级政府安全生产信息门户网站,推动实施安全监管执法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六、持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
健全重大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强化重大隐患登记、销号和查询管理。建立省、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推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建设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实施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援助与服务示范工程。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建立基于企业风险的分类分级监管机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推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和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告发生重特大事故、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事故、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名单。建立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土地供应、证券融资、银行贷款、工伤保险费率等方面挂钩制约联动制度。
七、推进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加快安全技术研究、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统计信息、考试考核、危险化学品登记、职业危害监测、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测等省、市级安全监管支撑机构建设。到2015年省级各类技术支撑机构工作条件100%达到基本配备标准;安全生产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和关键技术准入的测试分析能力达到90%以上。健全省、市、县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专家队伍,加强高层次职业安全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卓越安全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推动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培育发展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机构。鼓励和支持企业办好技工学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领域)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实施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分类监管,完善技术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制度。规范并纠正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和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组织从业行为,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安全基础理论和安全管理技术研究,以及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推动先进适用的信息化技术和其它安全防范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促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加快“金安”二期工程建设步伐,继续推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矿四级监控平台数据共享、分级监控和远程监察。强化源头管理,探索应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控信息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