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一是注重预防。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事前防范,注重有效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现事前预防与事后追责的有机统一。
二是落实责任。坚持责任到位的原则,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和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现政府监管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机统一。
三是突出重点。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突出高危和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严格安全准入,改善安全条件,强化监管执法,实现重点监管与一般监管的有机统一。
四是统筹协作。坚持齐抓共管的原则,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合力解决重难点问题,扎实推进源头治理,实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有机统一。
五是强化服务。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的原则,既要注重严格准入、严格管理、严格执法,更要强化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实现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六是鼓励创新。坚持发展与创新的原则,把创新作为推进安全发展的根本动力,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眼光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安全问题,实现发展与创新的有机统一。
专栏3 福建省“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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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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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以上
2.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6%以上
3.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69以内
4.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2%以上
5.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14以内
6.职业危害申报率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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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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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2.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3.五类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59起以内
4.重大事故起数下降15%以上
5.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6人以内
6.煤矿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1起以内
7.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8.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9.冶金机械等8个工贸行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10.特种设备万台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11.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12.其他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010年水平
13.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010年水平
14.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15.铁路交通(含路外)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16.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17.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18.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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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推进煤矿持续安全健康发展
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严格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和水害防治、“一通三防”、矿井顶板等管理工作,持续开展煤矿水害、火灾、瓦斯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健全灾害监控、预测预警与防治技术体系,强化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域水害、火灾等事故防控技术措施。完善煤矿地质勘探报告审查制度,对资源整合矿井实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进一步完善小煤矿有序退出机制,实施小煤矿机械化工程,大力推进小型煤矿采煤机械化和掘进装载机械化建设。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和措施,开展水害、顶板及火灾防治技术和监控系统防雷技术等研究。推行井下支护改革以及推广使用前探梁技术,试行引进先进的探放水设备。到2013年完成煤矿井下“六大安全避险系统”建设。
二、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进一步发挥省、市、县(区)、乡镇四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构的组织协调功能。建立路警联合执法机制,规范交通协管员管理,持续强化路面管控,严肃查处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突出道路运输企业及校车的安全监管,严格客运线路安全审批,开展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等级评定工作,取缔客运车辆挂靠和变相挂靠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实施“道路交通文明行动计划”以及客运和危险品运输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辆驾驶员培训和考核管理,以及机动车辆维修企业的管理,严格落实机动车辆登记检验、强制报废、回收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重点规划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制度,推动新(改、扩)建公路、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实施。严格标准,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加大安保投入,到2015年,国、省道灾害防治工程实施率达100%。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对特大桥和特长隧道实现实时健康诊断与监测。强化公路隧道和桥梁的运营管理,建立完善城市隧道和桥梁(含人行天桥)运营管理体系及安全监控系统。强制推广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于2011年全部完成,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出租汽车、校车于2012年全部完成。推动建设一级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危险品道路运输全程监管系统,完善城市公交智能调度和出租车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驾驶员交通违法、肇事信息查询平台,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加强道路交通各类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城市轨道、城市隧道、高速公路等交通工作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继续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监管
非煤矿山: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推进矿产资源整合重组。加强井下作业人员超过10人的地下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三等别以上尾矿库,以及下游3公里影响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和10人以上常住人员村庄的四、五等别尾矿库全部安装在线安全监控系统,大力推广使用尾矿充填技术、尾矿综合利用技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使用干式排尾技术。露天矿山大力推广使用中深孔爆破、非电起爆、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技术以及高陡边坡安全监测系统;地下矿山全部实行机械通风并安装完善通风建构筑物;饰面石材大力推行使用锯切开采技术。到2013年完成地下非煤矿山“六大安全避险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