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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1年至2013年全省开展城市“四化”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1年至2013年全省开展城市“四化”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1〕2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1年至2013年全省开展城市“四化”竞赛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2011年至2013年全省开展城市“四化”竞赛活动方案

  为提升全省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为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营造良好的环境,特制定2011年至2013年全省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竞赛活动(以下简称城市“四化”竞赛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打造精品”的原则,以“美化辽宁,迎接全会”为目标,以城市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作为重点,营造城市景观、提升城区品位、彰显地域特色、弘扬辽宁文化,以靓丽、文明、和谐的辽宁形象迎接第十二届全运会的召开。
  二、活动目标
  (一)到2013年第十二届全运会召开前,全省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9.5%,新城区主干路两侧要建10米以上的景观绿化带,老城区要通过拆违增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等方式增加绿量,城市绿化管理得到加强,城市绿化整体水平得到提高。
  (二)城市建筑色调规范,主干路、临街路建筑立面得到整治,户外广告和公共标识规范,户外宣传设施完善,城市空间得到美化。
  (三)城市道路和排水通畅,城区、城乡结合部地区、施工现场、集贸市场、铁路和公路沿线环境得到综合治理,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得到净化。
  (四)城市功能性照明完善,景观性照明得到加强,消灭城区摸黑路,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推广使用节能高效照明新产品、新技术,城市亮化档次得到提升。
  三、活动内容
  (一)绿化。
  1.大幅度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精品工程。以多种树、种大苗为重点,增加绿化面积。以公园、游园、广场建设为板块,营造城市精品绿地。以街路、公路、铁路两侧绿化带为骨架,建设绿色生态长廊。以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等附属绿地为载体,构建宜居环境。以立体、屋顶绿化为辅助,构建城市绿色空间。以城市面山绿化为依托,建设城市绿色屏障。
  2.各市、县(市)要按照1000米的绿地服务半径规划建设一批单位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新建1处5万平方米以上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综合性公园。新建1条主干路两侧留10米以上生态绿色廊道,形成园林绿化景观大道。有条件的城市要建设植物园、动物园、森林公园、体育公园、湿地公园、儿童公园等专类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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