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省经委、省国资委
五、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
23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省级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再压缩5%,项目支出原则上按“零增长”控制。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车辆编制管理和配备使用管理办法,除达到报废条件必须更新的车辆外,今年不再安排新购车辆经费。超编车辆今年再消化30%,明年全部消化完。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24继续做好行政经费管理改革有关工作。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和“公务卡”改革,加快州(地、市)库银横向联网,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发放津贴补贴制度,在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的同时,全面推行“阳光工资”,构建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向社会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25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提倡开短会、开电视电话会。大幅压缩会议数量,大力减少纸质文件数量,凡是不涉密的一律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26开展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活动。
牵头单位:省政府纠风办
27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省外事办
28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逐步推进公务卡制度。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29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六、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提高源头防腐水平
30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对柴达木、西宁两大园区和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区授予省级项目审批权,对纳入绩效考核的县授予州地市一级项目审批权。牵头单位:省政府法制办
31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建设网上政务大厅,实现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网上公开、网上监督。
牵头单位: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厅
32深化政务公开,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全面推进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企事业领域的办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