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5强化对保障性、奖励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搬迁、游牧民定居点工程、校安工程建设的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
牵头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开发局、省农牧厅、省教育厅
6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建立源头防范机制。
牵头单位:省卫生厅
7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
8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省安监局
9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金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开发局、省民政厅
10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农牧厅
11推进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办学行为。认真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和学前教育高收费、乱收费以及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等问题。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12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不合理收费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牵头单位:省交通厅
13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管,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纠风办
14针对公务员考录遴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高考招生、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建立源头防范机制。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政府法制办
15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民主评议行风的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评议部门和行业风气工作,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继续办好“青海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
牵头单位:省政府纠风办
三、强化对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