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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11〕7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1年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2011年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意见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省纪委五次全会和省政府依法行政暨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今年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将2011年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如下:

  一、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加强对玉树灾后恢复重建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做好重建项目计划安排、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推进灾后重建工作有效有序进行。

  牵头单位: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玉树州政府

  2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市场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省政府督查室

  3加强对公共工程项目、保障性住房、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以及其它政府专项资金的跟踪审计,大力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省审计厅

  二、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4认真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坚决依法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对农牧区集体土地及地上财产征用与补偿工作开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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