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力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
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发展前景好、产品适销对路、竞争力强的企业出口的资金支持力度,优先支持农副产品深加工、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特别是要积极支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装备,加强对市内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引进外资的金融支持力度。稳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减少企业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创新出口退税权质押贷款、贸易链融资等新型融资产品,积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促进齐齐哈尔市外贸出口稳定增长。
三、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提升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服务水平
(一)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做好第二代支付系统建设推广工作,及时完成行内系统开发和接口改造。研究推进IC卡应用,加大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宣传。要充分发挥电子商业汇票的支付融资功能,大力开办电子商业汇票及其贴现、再贴现业务。认真落实齐齐哈尔市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规划,继续推进我市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着力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要继续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营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加强监督管理,提升货币信贷政策执行力。
各级人民银行要进一步提高货币政策传导质量,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均衡把握贷款投放总量和节奏,不断优化信贷结构。要切实做好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工具的管理、监测、分析和调研工作,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及内部管理水平,督促法人金融机构合理安排贷款投放的总量、结构和节奏。要继续发挥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的作用,解决金融机构因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出现的流动性不足问题,引导信贷资金向中小企业、“三农”倾斜。要继续强化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进一步完善评估体系、提高导向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扩大信贷政策现场检查督导范围和影响。继续支持和帮助具备条件的企业利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工具融资。密切监测辖内金融机构流动性和不良资产状况,切实加强对经济金融运行的监测分析和调研,及时为各级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三)加强协调配合,全面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各级人民银行要发挥好政策传递和信息交流的桥梁作用,不断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沟通,及时向金 融机构公布地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结构调整规划以及重大政策信息等内容,深入研究和解决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更加注重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政银企三方在对接协作中落实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继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政银企对接活动,进一步加快齐齐哈尔市银企合作信息网的建设,加强对优质项目和金融产品的宣传推介,促进银企对接向日常化、网络化、动态化发展。健全金融机构正向激励机制,完善落实“三农”贷款风险补偿、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战略新兴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等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健全金融与工商、司法、财税等多部门联动机制,依法维护银行债权、防止逃废银行债务,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