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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络建设提高农村金融自助服务水平的意见

  (三)采取多项措施,提高农民使用金融自助机具的积极性。各级农村信用社和商务主管部门要整合营销资源,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农民使用金融机具的积极性。各级信用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降低或减免农家店使用各种金融机具的费率。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各承办企业,通过价格优惠、打折等方式,鼓励农民持卡在农家店购物、消费;通过让农家店享受价格优惠,鼓励农家店与供货商间通过电话POS汇款,创造一种良好的非现金结算环境,鼓励多用农村信用社泰山卡。同时,为农家店订购山东科技报、赠送各种金融知识手册及产品宣传折页等,宣传信用社的金融产品,普及提高农村居民的金融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确保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提高农村金融自助服务水平工作顺利进行,省联社和省商务厅联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工作。各级农村信用社与商务主管部门也要联合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工作协调或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合作事项、责任和要求,共同做好农家店的服务工作。各级农村信用社和商务主管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服务现代农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切实将此项活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深化交流,创新合作模式,优化服务内容,提升整体形象。
  二是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各级农村信用社、商务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参照双方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项管理规定,切实防范案件风险。要着力构建农村地区金融自助服务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运作规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汇报,协商解决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是建立台账,严格考核。各级农村信用社、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农村金融自助服务设备安装台账,按季填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金融自助服务推广情况统计表,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分别报省联社和省商务厅。各级农村信用社、商务主管部门要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络加强农村地区金融自助服务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  程,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制度,确保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省联社联系人:高厚龙
  联系电话:0531-82075133,18653118820
  省商务厅联系人:宋兵
  联系电话:0531-89013525,15905312227

  附件:1、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络建设提高农村金融自助服务水平联合工作领导小组
  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金融自助设备管理员推荐表
  3、“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金融自助服务推广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络建设提高农村金融自助服务水平联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浩升(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
  副组长:王继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
  王德福(省商务厅巡视员)
  成员:孙清华(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主任)
  陈卫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政策法规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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