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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对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食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查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对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食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查的通知
(鲁商务建设字【2010】1034号)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山东省商务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食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经销食品质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种证照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完善。1、查验有无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假劣商品等问题。2、各种证照是否齐全、有无质量承诺书、进货索证索票、是否建立长年进货台帐并做到及时准确登记。3、店容店貌是否整洁明亮、是否开架销售并做到明码标价等。
  二、方法步骤
  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和市级主管部门组织统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现在起到2011年1月底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月份为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抽查和省商务厅检查督导阶段。各市接通知后要立即召开各承办企业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关于规范商贸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整治活动工作安排,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企业立即行动起来,切实搞好自查自纠。在企业自查过程中,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成立督导组,到企业进行检查指导,明确督导对象和督导内容,实行分工负责,一抓到底,确保不出问题。企业自查结束后,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抽查,凡承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的企业都要逐一抽查,每企业抽检比例不得少于其开店数的3%。
  三、搞好整改
  企业自查和主管部门抽检工作要认真细致,要对历年来所开门店逐一检查,做到店店到、店店看,并做到边查边改,凡产品质量有问题的要立即撤架下柜,证照不全的要抓紧补办,制度不全的要尽快建立完善。省政府对这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11月5日召开视频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组织好这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自查不认真、自纠不严格、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取消其承办企业资格,并对有关市、县商务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3月上旬前,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农家店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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