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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在上海举办“山东—境外驻沪机构合作对接会”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在上海举办“山东-境外驻沪机构合作对接会”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

  为宣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示范区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推介重点对外合作项目,加强与境外驻华机构的合作,我厅拟于3月底在上海举办“山东-境外驻沪机构合作对接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宣传推介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及重点合作项目、重点企业,双方就开展投资合作、股权转让、上市融资等进行对接洽谈。

  二、参加范围

  邀请外国驻沪知名跨国公司及投融资机构代表参加,人数约60人。省内省、市商务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及部分有重点合作项目的企业代表参加,人数约100人。

  三、议程安排

  9:00- 9:30  会议签到

  9:30- 9:40  主持人宣布活动开始,对双方来宾表示欢迎

  9:40-10:00  省商务厅领导推介山东重大区域发展战略

  及重点对外合作项目

  10:00-12:00 对接洽谈

  四、组织报名

  请各市接到本通知后抓紧组织本市与会人员报名。每市与会人员6人,其中企业代表3-4人,与会企业须为当地重点企业,产权明晰,有融资、股权合作、境外上市或其他投资合作意向。《各市参加人员情况表》(见附件1)请于2月25日前报省商务厅。各市如有需邀请到会的客人,请填写《拟邀请客人情况表》(见附件2),一并于2月25日前报省商务厅,以便统一发出邀请。

  五、项目洽谈准备

  请各市根据我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结合当地实际,围绕新能源、海洋产业、生物制药、节能环保、新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及现代农业等领域,提出对外合作项目(重点是股权转让、并购、上市融资等方面的项目),并做好洽谈准备。拟推介项目请认真填写《合作项目情况表》(见附件3),与报名表一起报省商务厅。

  会议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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