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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春节市场监测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春节市场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今年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确保市场稳定,按照商务部和省委有关工作要求,现将节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商务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0〕1085号)要求,督促生活必需品样本企业于每日上午10点前,通过“生活必需品监测系统”报送前一日生活必需品市场销售及价格情况。
  二、做好重点流通企业春节经营情况报送工作。督促重点零售、餐饮企业于2011年2月8日上午10点前,通过“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报送2月2日-7日市场销售情况(包括2010年春节同期销售数据)。
  三、做好春节期间市场运行分析。做好假期市场销售情况调度,2月2日至7日每日16时前各市报送重点零售企业商品销售额、客流量、销售热点、市场波动情况等。做好节日期间市场运行分析,突出重点零售和餐饮企业节日货源组织、促销措施、市场销售特点和亮点、生活必需品供求情况等(2月8日销售情况用预计数),于2月7日下午16时前报省厅市场运行处。
  请各市将春节市场监测值班表于2011年1月30日上午12时前报省厅市场运行处。

  联系人:于雷、付守业
  电话:0531-89013825 89013823
  邮箱:sdmyxf@126.com
  附件:1、春节市场商品销售情况日监测表
  2、各市春节市场监测值班表
  3、省商务厅春节市场监测值班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春节市场商品销售情况日监测表

  填报单位:                2011年 年2月  日

 

当 日

去年同期

销售额(万元)

  

客流量(人次)

  

主要商

品销售

情 况

(万元)

食 品

  

饮 料

  

烟 酒

  

服 装

  

金银珠宝

  

家用电器及音像器材

  

其 他

  

餐 饮 业(万元)

  

简要文字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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