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春节市场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今年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确保市场稳定,按照商务部和省委有关工作要求,现将节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商务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0〕1085号)要求,督促生活必需品样本企业于每日上午10点前,通过“生活必需品监测系统”报送前一日生活必需品市场销售及价格情况。
二、做好重点流通企业春节经营情况报送工作。督促重点零售、餐饮企业于2011年2月8日上午10点前,通过“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报送2月2日-7日市场销售情况(包括2010年春节同期销售数据)。
三、做好春节期间市场运行分析。做好假期市场销售情况调度,2月2日至7日每日16时前各市报送重点零售企业商品销售额、客流量、销售热点、市场波动情况等。做好节日期间市场运行分析,突出重点零售和餐饮企业节日货源组织、促销措施、市场销售特点和亮点、生活必需品供求情况等(2月8日销售情况用预计数),于2月7日下午16时前报省厅市场运行处。
请各市将春节市场监测值班表于2011年1月30日上午12时前报省厅市场运行处。
联系人:于雷、付守业
电话:0531-89013825 89013823
邮箱:sdmyxf@126.com
附件:1、春节市场商品销售情况日监测表
2、各市春节市场监测值班表
3、省商务厅春节市场监测值班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春节市场商品销售情况日监测表
填报单位: 2011年 年2月 日
| 当 日
| 去年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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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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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流量(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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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商
品销售
情 况
(万元)
| 食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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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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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 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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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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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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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及音像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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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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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 饮 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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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文字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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