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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总结推广亚运管理经验,以加强城市管理为重点,注重依法和长效管理,形成有序、高效、安全的现代化社会管理格局。

第一章 强化城市管理能力



  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加强城市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保障,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的制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一、建立城市综合管理长效机制

  加强城市管理立法工作,把亚运期间行之有效的城市管理措施和管理方法转化为常态长效制度,完善城市管理各项标准和规范,不断提高维护管理水平,保障城市设施有序运行。按照属地管理和权责一致原则,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管理重心下移和事权下放,强化区一级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健全“建管分离、管理执法联动”模式,完善责权明晰、关系协调、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推进数字化、网格化等新型管理方式覆盖全市,形成综合管理、执法、监督和社会公众参与的四位一体城市管理体系。

  二、优化市民出行环境

  按照“功能疏解、网络贯通、公交优先、智能服务”的理念,优化城市路网,提升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构建以城市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基础的公共交通体系,加快完善现代化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稳步发展快速大容量公交系统,到2015年末,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约450公里。以智能化、一体化、便捷化为目标,优化公交线网,合理布局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结合城际轨道网建设不断完善调整城际快巴客运线路和运力,实现市域公交线网与区域客运网络的有效衔接,加强各类公共交通无缝对接。推进交通管理智能化,建设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平台,提高道路交通管控能力和通行效率。深化公交、出租车行业管理运营体制改革。实施《亚运后广州中心城区缓解交通拥堵方案》,让市民出行更加便捷、舒适。
 

专栏10-1: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工程

  广州地铁六号线首期、六号线二期、七号线一期、九号线、十三号线、八号线延长线、十一号线(环线)、十四号线及支线(从化线及知识城线)、二十一号线一期、三号线东延段、七号线二期、四号线南延线、十六号线、二十一号线二期等。

 

  三、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强化“平安广州”建设,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对治安重点地区和问题的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全面推行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发挥区(县级市)、街(镇)、居(村)三级平台作用,形成大综治大维稳工作格局。加强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十二五”期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工矿商贸10万元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6%。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完善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体系。提高粮食、药品、成品油、燃气等重要物资储备管理水平,完善粮食流通网络和调控手段,确保粮食安全。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人民防空和公共安全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城市消防体系,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增强气象服务能力,完善气象预警系统。强化反走私和海防工作。完善国防动员机构、机制和基础设施,全面增强国防动员能力。

第二章 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



  适应社会转型的迫切需要,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推动社会管理重心下移,构建具有广州特色的社会管理服务新模式。
  一、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

  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在社会组织、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等领域先行先试。积极推进社会管理立法。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公民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形成政府与社会组织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社会管理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政策体系,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管理和教育培训体系。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积极推行社区矫正,把各类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构建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和应急管理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社会管理机制。

  二、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进一步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城市社区组织体系,推进社区居委会直选工作,完善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议事协商、居务公开和事务听证等制度,扩大社区居民自治范围,完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探索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大力推进“五个一”工程(“五个一”工程:一个小公园、一个文化娱乐活动中心、一个卫生医疗机构、一个服务中心、一个视频监控中心。)建设,健全社区服务中心信息网络平台,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社区服务网络,提升社区综合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帮扶志愿服务和邻里互助服务,鼓励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引导社区开展便民利民商业服务,满足社区群众多样化需求。

  三、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进一步简化社会组织登记手续,推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度,强化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建设和动态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和服务,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自律管理。发展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各类基金会,强化枢纽型社会组织在社会组织管理、发展、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吸引全国性和区域性行业协会落户广州,逐步建立与国家中心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竞争机制和评估考核机制,采取补贴、项目委托等方式,选择家庭及儿童、老年、青少年、残疾人服务、社区发展、社区矫正、劳动关系协调、就业培训等八大类社会服务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试点,依法推动具体事务性工作转由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

第三章 全面强化人口管理



  按照控制规模、调整结构、优化分布、提升质量的要求,切实加强人口调控管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一、促进人口结构优化

  创新人口调控模式,统筹运用人口政策、产业政策和居住政策,加快人口综合调控管理的信息化、法制化建设,完善人口综合调控体系,实现人口规模在结构优化基础上的适度增长。完善“统一规划计划、统一准入条件、统一管理办法、分级分部门负责”的人口机械增长管理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调整完善户籍人口迁入政策,提升入户人口的整体素质。

  二、推动人口合理布局

  发挥规划引导作用,加强重大项目对人口综合影响评估,促进人口合理分布。实行分类管理的人口政策,综合运用人口计划指标、准入条件等手段,加快完善新城区和重点镇等区域的教育、文化、卫生、就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鼓励和吸引中心城区人口向外转移,有效疏解中心城区人口密度。

  三、提高人口管理水平

  适应特大型城市科学发展要求,以完善人口管理制度为主要抓手,健全职能部门联动的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构建统一的人口基础信息库,推行居住证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加强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加强外籍人员管理和服务。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健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和人口计生预报预警工作体系,实施优生促进工程,综合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第十一篇 深化全方位



  开放合作实施更加主动的开放战略,立足珠三角,以穗港澳合作、泛珠江三角洲合作及中国-东盟合作为重要平台,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推进区域一体化和经济国际化,增创开放合作新优势。

第一章 引领珠三角一体化发展



  创新一体化发展模式,打破行政区划壁垒,以广佛同城化为突破口,以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为切入点,推动珠三角地区实现城市规划统筹协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合作共赢、公共事务协作管理,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
  一、深入推进广佛同城化

  促进广佛城市功能合理分工,优化区域整体空间结构,构筑“一核强化、两脊两带携领、多极带动”的空间布局,加快建设广佛交界的空港地区、金沙洲、芳村-桂城、广州南站、五沙等重点协调区,将白鹅潭地区建成广佛都市圈的国际商业中心。以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对接为先导,构建紧密衔接的公共交通体系,实现市政基础设施网络全面衔接,推动移动通信、电信同城化。促进汽车、机械装备、家电等重点产业链条延伸,统筹商贸、物流、金融等服务业布局,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推进水环境污染、空气污染联防联治,联合查处跨界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利用,推动跨界固体废物、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促进教育、文化、医疗等资源共享,共建优质生活圈。
  附图5:广佛总体发展空间格局(略)
  二、加快广佛肇经济圈联动发展

  加快推进市政、信息、能源、口岸通关等设施对接,基本建成以高速轨道和高快速路为骨架、开放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整合利用区域科教文化等资源,促进广佛肇产业和劳动力优势互补,建成若干跨区域共建产业园区。共同保护西江流域生态环境,整体扩充区域环境容量。深度开展公共服务领域合作,促进三地社会政策基本接轨,整体提升三地人民的生活水平。

  三、推进珠三角地区协调发展

  深化与深莞惠、珠中江经济圈的合作,推进产业协作分工,提高区域产业整体竞争力。加快推动社会管理、市场秩序等方面的一体化,推动建立珠三角地区统一要素市场。加强珠三角地区与广州南站、白云机场、南沙港、新塘枢纽等战略性枢纽快捷联通,推进建设以广州为中心、连通区内所有地级以上市的城际轨道交通和快速干线铁路,构筑覆盖区内所有县(市)的高速公路网,实现与珠三角各城市一小时互达。探索建立珠三角地区共享的高层次人才库,破除人才流动体制性障碍。加快推动珠三角通关一体化改革,推进区域电子口岸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实现跨检区申报、核查、验放。
  附图6:珠三角一小时经济圈(略)
  四、带动环珠三角地区发展

  推动完善贯通珠三角、连接周边地区的高快速路、铁路通道建设,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产业梯度转移。以加快“双转移”为纽带,推动产业链条跨区域延伸。做好对梅州、阳江、湛江、茂名等地区的对口帮扶,统筹推进产业转移园区建设,积极参与共建省级示范性产业转移园,增强对我省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强地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协作,鼓励职业院校和技能培训机构面向环珠三角地区扩大招生规模和培训容量。

第二章 加强穗港澳台合作



  按照互利共赢、优势互补、先行先试原则,深入推进穗港澳台在经济和社会等领域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紧密合作。
  一、全面推进与港澳更紧密合作

  全面深化粤港、粤澳合作框架下的穗港、穗澳政府间合作,加强政府间在政策规划制订、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披露等方面定期交流与协作,完善与港澳在联合投资推介、国际市场开拓、政策沟通协调、高层对话、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制度安排,扩大自主协商范围,共同制定区域合作规则。推进简化穗港澳居民出入境手续,实现人员便捷往来。加强在海港、空港等基础设施运营、保税区运作管理方面的合作,推进建设南沙实施CEPA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等重点合作区域,将南沙新区打造成为服务内地、连接港澳的商业服务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和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临港产业配套服务合作区。发挥港澳商会、协会等中介机构在推动穗港澳合作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扩大合作领域和范围,在金融保险、现代物流、商务会展、信息服务、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生态保护及公共服务等领域深化合作交流。

  二、开创对台合作新局面

  发挥广州作为近代民主革命策源地优势,加大对台推介宣传力度,强化黄埔军校旧址、大元帅府旧址等历史文化资源在促进穗台合作中的积极效应,加强穗台社会团体交流交往,拓展穗台经贸、文化、新闻、教育、体育、旅游等合作领域。推动落实ECFA(ECFA:《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协议,重点加强光电、软件、现代农业等台湾优势产业合作,大力吸引高素质台湾企业来穗投资,支持在穗台企转型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赴台投资。深化广州港与高雄港的合作。强化穗台多种交流机制建设,使广州成为两岸大合作、大交流的重要平台。

第三章 主动服务全国



  发展深化与国内重要区域和主要城市合作交流,积极推进实现互促共赢,不断扩大经济腹地,提升广州在更大范围配置资源的能力,在服务全国过程中实现城市功能的进一步提升和内需市场的不断扩展。
  一、促进泛珠三角地区合作

  借助“友城合作”、“泛珠三角省会城市市长论坛”等平台,加强与中南、华南及西南等地区的主要城市在人才、科技、能源、产业、市场、环保、旅游和信息化等方面的合作。充分发挥广州综合服务优势,强化“高铁经济”效应,促进要素在区域间便捷流动,以点带面,进一步扩展广州的辐射范围。

  二、主动推进跨区域合作

  积极破除行政壁垒,深化与国内重要区域和主要城市间在重大基础设施、科技、人才、信息、城市管理运营机制和先进发展理念的合作联动,搭建经贸交流平台,推动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促进投资便利化,共同拓展内需市场,鼓励本市优势行业和企业走向全国。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部署,以重点产业链延伸为切入点,继续加强与中西部地区在资源和特色产业方面的合作,与东部地区及东北老工业基地在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海洋经济发展方面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不断提升广州的产业能级。

  三、积极开展对口援助

  坚持输血和造血相结合,把帮扶与资源开发、产业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帮扶协作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广西百色、重庆巫山、西藏波密等对口支援地区城乡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的帮扶力度。充分利用新疆疏附县地处我国与中亚、南亚国家黄金通道的独特区位优势,科学引导当地产业和社会发展,帮助农牧民加快脱贫致富,促进民族团结和繁荣发展,争当全国对口援疆工作排头兵。

第四章 积极参与全球经济分工合作



  以增强国际竞争力为核心,全面提升对外开放合作水平,积极参与全球经济分工合作,加速融入世界经济体系。
  一、扩大与东盟的战略合作

  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逐步建成中国与东盟合作主要枢纽城市。高标准规划建设中新广州知识城,加强在经贸、技术、园区管理、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建成吸引高端人才、汇聚高端产业、提供高端服务的典范和中国-东盟区域性创新中心。通过友城合作等方式,建立与东盟国家城市政府及各类协会(商会)的交流机制,推进投资贸易、资源开发、工程承包、旅游文化深度合作,支持企业在东盟国家建设工业园区或基地,开展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产品种植加工等多领域合作。

  二、加强与世界主要经济体的合作

  开展与国际经济区域和新兴市场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扩大与欧盟、北美在经济、技术、人才、贸易等方面的合作,大力开拓印度、俄罗斯、巴西和中东地区等新兴市场,加强与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南美、非洲各国的经贸合作,构建多元化的国际经贸合作格局。

  三、加快“走出去”步伐

  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原则,鼓励企业有序开展境外投资。引导优势企业充分利用国外市场和国外资源,到东盟、非洲、南美、中东等地区投资设厂,建立境外工业园区和研发基地,支持企业并购境外企业和知名品牌,参与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加快培育和形成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的本土跨国公司。提高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水平,鼓励企业承揽技术含量高、带动出口能力强的大型工程项目。健全“走出去”促进服务体系,为企业外汇审核、人员进出、货物通关、项目管理、风险防范、信息发布等方面提供便利。

第五章 规划实施


  确保“十二五”规划有效实施,必须建立有力、有效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更好地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作用。
  一、加强规划协调

  强化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各类规划中的主导地位,加强规划衔接,注重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间的协调,确保专项规划、区县规划与总体规划之间的衔接,实现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间安排上科学有序,形成层次分明、定位清晰、各有侧重、统一协调的规划体系。
 

专栏11-1: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

  1.服务业发展规划;2.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3.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规划;4.城市建设规划;5.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规划;6.社会事业发展规划;7.环境保护规划;8.能源发展规划;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10.金融业发展规划;11.穗港澳合作发展规划;12.重大项目安排及实施规划;13.农业发展规划;14.安全生产规划;15.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二、加强责任分解
  本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规划,并分解到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各牵头单位要将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年度,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进度要求和具体政策,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按步骤得到落实。

  三、加强项目支撑

  围绕本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政策导向,精心组织、集中力量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充分发挥对规划实施的支撑作用。一是完善重大项目储备机制,围绕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提升功能、改善民生等方面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形成动态有序的项目储备制度。二是实施重大项目目标责任制,加强全过程管理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水平。三是创新重大项目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形成投资良性增长的长效机制。
 

专栏11-2:“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

  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31项,总投资1238亿元,“十二五”时期投资925亿元;

  现代商贸和优势产业项目25项,总投资2481亿元,“十二五”时期投资1824亿元;

  先进制造业项目39项,总投资1471亿元,“十二五”时期投资884亿元;

  富民惠民项目38项,总投资840亿元,“十二五”时期投资586亿元;

  花园城市建设项目36项,总投资7537亿元,“十二五”时期投资2457亿元;

  现代交通基础设施项目31项,总投资1714亿元,“十二五”时期投资13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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