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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二、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使用效率,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形式,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管理的专业性、科学性、有效性,探索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场馆的管理,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和农村延伸。推动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馆设施提供免费或低票价服务,高校、科研机构图书馆向社会开放。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委托生产等形式,支持文化企业提供丰富质优价廉的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内容配送体系,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积极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和民间民俗文化品牌,提升市民文化欣赏水平。提高档案事业发展水平,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利用服务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三、加快建设国际体育名城

  充分利用亚运综合效应,大力发展群众体育,增强体育发展能力。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管好用好亚运体育场馆,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各类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切实提高竞技运动水平,探索具有广州特色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继续做强做大羽毛球、足球、乒乓球、篮球等品牌项目和体操、举重、击剑等优势项目,向国家输送更多优秀体育人才。创新体育发展体制,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事业。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办好国际品牌赛事及国内重大体育活动,规范体育市场,促进体育消费,引导体育产业集聚发展,打造全国重要的体育用品研发、交易中心和国际体育交流中心。

第四章 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发展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传媒集团,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一、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架构,进一步简化文化行政审批事项。继续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巩固和发展全市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成果,推进转制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国有文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在确保国有资本完整、安全的基础上,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有条件的大型文化企业跨区域、跨境、跨行业经营和多元化经营,培育若干大型文化产业集团。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文化产业发展,吸引境内外知名文化传播、新媒体企业设立地区总部或分支机构。

  二、加快发展重点文化产业

  做大做强新闻出版发行、文化会展、广告、文化旅游、文化设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培育发展创意设计、电子出版、文化博览、动漫游戏、影视后期制作等新兴文化产业,推动规模化、集团化和品牌化经营,培植文化产业新的增长极。强化金融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培养引进文化产业发展专业人才,推动新技术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拓展新型文化产品。

  三、完善文化市场体系

  加强文化要素市场建设,加快广州市文化产权交易所、动漫衍生品交易中心等载体建设,促进中国(广州)优秀舞台艺术产品交易机制化、品牌化,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产品交易中心,强化文化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集聚和配置功能。完善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版权代理、知识产权评估、演艺经纪、工艺美术品拍卖等文化中介产业,强化信息服务、管理咨询、市场交易、技术支持、产权保护等服务。发挥文化产业各行业协会作用,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推动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第五章 建设世界文化名城



  大力实施《广州建设文化强市培育世界文化名城规划纲要(2011-2020年)》,不断提升广州文化品牌效应和城市文化品位,深入推进对外文化交流合作,营造开放包容、更具活力、魅力时尚的大都市文化氛围。
  一、彰显历史文化名城魅力

  充分发挥“四地”(“四地”: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岭南文化中心地、近现代革命策源地、当代改革开放前沿地。)优势,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名城内涵,合理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历史城区格局、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文物、重点寺观教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开发和利用,建立“一城(历史城区)、二带(城市传统轴线、珠江两岸)、多区(多片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框架,重现历史风貌,传承千年文脉。加大“千年商都”文化资源的挖掘力度,保护利用特色商业街区、“老字号”和传统商业带。积极推进广州“海上丝绸之路”、“南越国遗迹”等项目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大力开展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做好“三雕一彩一绣”(木雕、牙雕、玉雕、广彩、广绣)工艺的抢救、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推动传统文化品牌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

  二、构筑广州特色大都市景观

  坚持以风格塑造文化,在旧城改造、新城建设、功能区打造等关键环节,加强标识性景观、夜景景观规划和整体风貌设计,高水平构建传统中轴线、珠江沿岸和新城市中轴线三大城市景观带,划分特色风貌区,精心设计城市雕塑、公共艺术装置、夜景照明等,构建城市公共视觉艺术系统,打造传统内涵与现代精神相结合、本土特色与国际气魄相统一的多层次城市文化景观体系。继承和发扬亚运遗产,保护、利用和开发好亚运景观资源,使“亚运城市”成为城市形象的鲜明标识之一。

  三、完善标志性文化设施体系

  按照功能完善、特色鲜明、格调和谐、内涵丰富、布局合理的理念,抓好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努力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充分发挥市、区积极性,规划新建一批代表广州文化形象的重大文化设施,形成富有广州特质的城市文化标识。进一步挖掘南越王宫博物馆、五羊雕像、镇海楼、陈家祠、南粤先贤馆、黄埔军校、南海神庙、琶洲塔和省博物馆、广州塔、广州大剧院、广州新图书馆等标志性设施文化内涵,完善周边配套,推动功能延伸。在珠江沿岸、白鹅潭、新中轴线、南沙新区、广州新城、白云新城等重点区域规划布局一批国际顶级文化设施,打造若干具有独特魅力的建筑群落。
 

专栏8-2:重大文化设施项目

  辛亥革命纪念馆、广州新图书馆、广州市电视台新址工程、广州市国家档案馆新馆工程、广州新电视塔综合配套工程、广州报业文化中心、南越王宫博物馆、广州城市规划展览中心、南粤先贤馆一期主体工程、广州海事博物馆、广州画院暨当代美术馆、广州博物馆新馆、广州工业博物馆、黄埔古港古村历史文化景区保护、广州市第三少年宫等。

 

  四、推进重大文化功能区建设
  依托丰富的文化资源,着力培育具有战略支撑作用的文化服务功能区和各具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以广州北岸文化码头、广州设计港、广州TIT纺织服装创意园等工业创意设计园区为载体,加快形成一批设计产业集群;推进越秀创意大道、信义国际会馆、黄花岗信息园、羊城创意产业园、从化动漫产业园、广州天河软件园、金山谷创意园、1850创意园、“太古仓”、黄埔文化创意中心等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推动建设珠影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打造国际性的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地。积极发挥重大项目带动作用,促进文化资源聚集与合理配置,推进集聚区规模化、特色化发展,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文化功能区发展格局。

  五、增强城市文化国际影响力

  实施文化精品工程,着力推动芭蕾、杂技、绘画、雕塑等优势项目走向世界,加强文学、粤剧、影视和音乐等领域的精品创作和生产,进一步办好中国音乐金钟奖、羊城国际粤剧节、中国国际漫画节、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大会、广州国际设计周等国际性文化节会,继续争取举办更多国际性高层次的文化艺术、会展活动,探索设立以广州命名的国际性文化艺术奖项,形成有较大影响力的广州文化品牌。大力培养本土文化领军人物,加大高端文化人才引进力度,努力构筑文化大师汇聚之城。推动文化走出去,增强海外华侨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加大与海外城市文化交流合作力度,积极开展文化周和各类互访活动,面向世界推介广州,引领广州走向世界。

第九篇 保障和改善民生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建设幸福广州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保障有力的要求,着力形成持续改善民生福利的长效机制,使市民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更有尊严、更加幸福地生活。

第一章 提高就业和收入水平



  把扩大和稳定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推动就业、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实施更加积极灵活的就业政策,稳定提高就业水平,较快增加居民收入。
  一、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大力发展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千方百计增加公共服务领域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完善创业优惠政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加快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就业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技能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税费补贴制度,创新就业援助模式,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加快蓝领队伍技能升级。完善就业工作责任体系,建立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加强失业监测及调控,完善就业失业统计制度和预警机制。“十二五”期间,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致力改善劳动条件,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提高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和调解结案率。倡导和谐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社会责任,畅通企业和职工利益诉求沟通机制,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三、切实提高居民收入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适时发放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探索建立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最低工资标准与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同步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垄断性、专营性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维护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第二章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完善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市民生活和发展保障水平。
  一、推进基本社会保险应保尽保

  完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健全面向本市常住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统筹、制度衔接的社会保险体系。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着力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地方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开展企业年金工作,到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和农村农民(35周岁以上)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5%和100%。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体系。深化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在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提高工伤和生育保险保障水平。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完善社保基金的筹集、保值增值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实现社会保障卡覆盖所有参保人群。

  二、健全公平高效的社会救助

  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以专项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为辅助,以社会互助制度为补充的综合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建立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救助制度,完善低保对象退出机制。健全临时救助体系,确保重大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基本救助措施到位。鼓励发展面向救助服务的非营利性服务机构,推动社会救助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三、发展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

  坚持家庭、社区和福利机构相结合,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完善多样化的孤残儿童养育和残疾人社区康复政策,健全覆盖城乡全体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和相关服务业,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积极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推动公共政策和服务向妇女儿童倾斜,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优抚安置政策,扎实开展拥军工作。营造乐于助残、济困的社会氛围,积极培育慈善组织,促进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完善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完善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推行面向困难群众的政府购买社会养老服务办法,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障制度。促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支持发展老年大学和老年活动团体,让老年人生活更舒心、更幸福。
 

专栏9-1:社会福利项目

  广州市第二老人院、广州市第二福利院、广州市老年病康复医院、广州市残疾人工业生产就业及培训基地、广州市聋人学校新校、广州市盲人学校新校、广州康复实验学校、广州市第二革命公墓等。

 

第三章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着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广州建设,实现市民主要健康指标居全国前列。
  一、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支付限额,适当降低统筹基金起付线,提高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和支付比例,强化医疗保险保障功能。有效衔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缩小城乡医疗保障差距。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到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

  二、增强公共卫生能力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职业卫生、应急救治、120指挥系统、采供血和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网络建设,强化资源共享、协调互动。大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综合卫生管理为核心的卫生信息平台,加强居民健康管理。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城乡急救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推动城市医院在农村卫生站挂钩设点,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推行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三、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

  根据城市发展和人口分布,引导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向外围城区扩展,实现每个新城、新开发区域均有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中心,优化大医院布局。新建、续建、改建一批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继续加大区县医院、中心镇医院、其它镇卫生院、行政村卫生站建设力度。建立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施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推动农村卫生机构向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转型,构建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着重培养培训全科医生。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引入竞争机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对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等办法,促进提高诊疗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建设国家医疗服务中心

  加强资源整合,推进医疗卫生专家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促进市属医院做大做强。发挥中医药在医疗服务中的独特优势,着力培育影响力大、医疗水平高的中医名院、名科、名医,率先建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发挥广州地区医疗服务和科研资源综合优势,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多形式提供高端医疗保健、康复、养生服务,强化医疗服务中心功能。
 

专栏9-2:重大医疗设施项目

  广州市中医医院新址、广州红十字会医院综合楼、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州市公共卫生综合大楼、广州南沙中心医院二期、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整体扩建、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江村院区扩建、市八医院迁建二期、广州胸科医院门诊楼、广州皮肤病防治所住院部等。

 

第四章 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层保障、循序渐进,加快形成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房和商品房为主要内容的多层次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一、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强化政府住房保障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和限价商品房为基本内容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的住房保障政策框架,健全梯度住房保障机制。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长效供应机制。严格保障性住房管理,完善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管理和退出机制。建立住房保障标准适当调整机制,适时适度提高住房保障标准。

  二、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形成长期稳定的廉租住房财政预算资金来源。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采取建、购、租和盘活存量住房等多种方式,拓宽保障性住房房源。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房,解决“内夹心层”和“外夹心层”住房困难。改善保障性住房社区及周边环境,降低生活和出行成本。通过土地、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与社会力量有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

  三、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

  把保障基本住房、稳定房价和加强市场监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坚持以居住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完善住房租赁管理制度,积极发展存量住房市场。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

第十篇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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