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邹平县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邹平县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滨政字〔2010〕91号)
邹平县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批准,鲁政函民字〔2010〕81号批复,同意你县撤销好生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好生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原好生镇政府驻地。
望你们接到通知后,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